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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oodspace

【标准免费下载再起波澜】食品标准的法律问题专版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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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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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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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国家标准免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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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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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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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国家标准免费公开,便于企业和个人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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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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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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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标准居然还要收费,还是因为版权,《民法典》啥的要不要收费,只有一家出版社的话,可不可以把价格要的高高的?我说好多标准想下载起来这么难呢,原来是人家不想让你随便看的
计量认证,头昏脑胀,来此论坛,醒醒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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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Smith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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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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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坛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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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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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我支持富美特的观点,并如有适当的机会,会就此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69aa1a478784ac4fc3c23df976f75d9f.jpeg
道不同,不相为谋。
人,无法想象自己见识以外的事物。
没有垃圾食品,只有不良的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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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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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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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坛传奇勋章食品论坛版主勋章终身魅力人物2017年度魅力人物2022年度魅力人物爱心勋章

发表于 2024-7-18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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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当时进入食品伴侣网,就是为了查找国家标准
来自客户端来自客户端
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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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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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坛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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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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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国家标准免费公开
国家标准领域,不能再出现类似中国知·网和视·觉中国的 知识产权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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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湃小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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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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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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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置个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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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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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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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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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不管是国家标准,还是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只要被用作执行标准都应该公开,都已经写到食品标签上了,结果还查不到执行的内容,这不能更好的接受群众的监督,食品安全就应该接受群众的监督,下载可以更好的传播,都已经公开了,那还差下载么,组织标准编写的组织确实支出了一定费用,但是这个标准编写的初衷不应该是为了收取版权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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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情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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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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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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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纳税人的钱组织编写的标准,就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应该最后却成了某些部门牟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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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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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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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国家标准免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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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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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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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穿云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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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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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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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法院的判决,这个出版社最大的依仗无外乎《标准网络出版发行管理规定(试行)》,发布机关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另一个是《标准出版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这是它最大的依仗。这两个法律只要现行有效,foodmate很难赢,法院肯定偏向于出版社,毕竟人家背后是***;但大家注意一点,这两部法律不是基本法。
而看基本法《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制定和备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七条 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国家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这三个可是基本法。
不管你部门法规如何规定,一旦你违背了基本法,你本身的有效性就需要被质疑。
我个人对政府机关的职能不太了解,我觉得是不是找哪个部门质疑下《标准网络出版发行管理规定(试行)》和《标准出版管理办法》是否违反基本法,是否有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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