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cslantian 于 2025-12-31 12:07 编辑
引 言
近年来,频繁有食品同行吐槽,遭遇到职业索赔人投诉举报,诉称食品标签的配料名称标示不规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要求监管部门调查,并向企业进行索赔。主要问题如下:
① 将“食用盐”标示为“食盐”; ② 将“芝麻仁”标示为“芝麻”; ③ “芝麻”未进一步标示为“白芝麻”或“黑芝麻”。 看到这些投诉举报,业内人员感到诧异,投诉举报内容超出常人认知!有评论认为这是职业索赔人掀起的新一轮“标签文字狱”,纯属鸡蛋里挑骨头,为谋取一己私利,毫无底限。呼吁监管部门引起重视,打击此类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建立投诉举报黑名单机制,确保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减少企业和行政监管资源的浪费。
案例一:“食盐”是否必须标注为“食用盐”?
“食盐”≠“食用盐”?产品配料表中标注“食盐”,被投诉说应该标“食用盐”才对,要求赔钱!相关案例:
① 某品牌“糖醋大蒜”因配料表中标注“食盐”被投诉,投诉人称食盐为俗称,根据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之规定,其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为食用盐。该标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即“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之规定。
一、法律法规层面
食盐是维持人类生存的基本物资,是关乎国家安全的重要资源。为加强食盐的管理,国家在多部法规中明确使用“食盐”作为法定名称。如:《食盐专营办法》《食盐价格管理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中也特别明确规定:“转基因食品和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可见,国家在制定食用盐相关法律法规时,主要使用“食盐”作为专用术语,并非俗称,在法律层面得到广泛的使用。
二、标准层面
食品行业相关标准中提及“食盐”的非常多。 GB/T 15091-1994《食品工业基本术语》第3.16条明确:“食用盐”的同义词为“食盐”。 在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附录D及其问答修订版(二十八)中,均采用“食盐”对食品营养标签的相关要求进行规定和表述。可见,在食品标签相关标准中“食盐”与“食用盐”的表述是等效的同义词。
其他如GB/T 19828-2018、QB/T 8134-2025、SN/T 0623-2010等标准中也广泛使用“食盐”作为术语。相关标准参考:
三、文化历史和常识认知
食用盐的制作与使用起源于中国,盐字本意是在器皿中煮卤。《说文》中记述:天生者称卤,煮成者叫盐。在中国,食用盐一直有很高的地位。盐起源发生的时间远在五千年前的炎黄时代,发明人夙沙氏是海水制盐用火煎煮之鼻祖,后世尊崇其为“盐宗”。以上来源于中国盐业协会《食用盐在中国有怎样的历史?》。
食盐,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日常生活中食用的盐最早被称之为“盐”,是食盐的通称,详见《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关于“盐”的解析。可见在日常生活中,“盐”“食盐”“食用盐”均指向同一实物,为等效名称,消费者对此具备普遍认知。 针对此案例,无论是从法律法规标准层面,还是文化历史和消费者常识认知层面,“食盐”均如实反映了其真实属性,符合《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属于合规标注。
案例二:“芝麻”是否必须标注为“芝麻仁”?是否必须区分白/黑芝麻? 一、相关术语的理解
● 芝麻:
芝麻既是常见的食用植物油料,也是常用的籽类食物原料。对于芝麻作物而言,其可食部即它的种子“芝麻”(芝麻科芝麻属芝麻的种子),详见QB/T 8017-2024 《坚果与籽类食品 术语》。 ● 芝麻仁:
“芝麻仁”与“芝麻”是等效名称。根据QB/T 8017-2024 《坚果与籽类食品 术语》规定,果仁kernel,即坚果、籽类去除外壳后的部分。“芝麻”即芝麻种子去除外壳后的部分,“芝麻”即等同于“芝麻仁”。 ● 白芝麻/黑芝麻:
根据GB/T 11761-2021 《芝麻》,根据芝麻种皮颜色可以将其分为四类:白芝麻、黑芝麻、其他纯色芝麻(种皮为黄色、黄褐、红褐、灰色等)、杂色芝麻。
白芝麻、黑芝麻是根据芝麻种皮颜色进行划分,均属于芝麻的一种,类似大豆按皮色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豆和混合大豆(见:GB 1352-2023 大豆)。在标签未特别强调颜色属性的前提下,统一标示为“芝麻”符合标准惯例,类似大豆未强制要求标示为“黄大豆”。
● 脱皮芝麻:
“芝麻”种子均可食用,其种子外有一层衣(并非芝麻种子外壳,类似花生种子的外衣),也有加工将其去除,食用口感更为细腻,脱除外衣的芝麻也叫做“脱皮芝麻”,见NY/T 1509-2017 《绿色食品 芝麻及其制品》。
二、中文含义和常识认知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明确“芝麻”的含义:①为一年生草本植物;②表示这种植物的种子。在食品加工行业中,主要指含义②,“芝麻”指其种子,这也是大家所熟悉且均理解的食品原料名称。“脱皮芝麻”属于芝麻(仁)加工制品。 结合上述相关标准、中文词典含义和日常生活常识,非常明确“芝麻”即“芝麻仁”,“芝麻仁”≠“脱皮芝麻”,“白芝麻”或“黑芝麻”均属于芝麻的一种,在食品标签未特别强调品种或颜色的前提下,标示“芝麻”已足够反映配料真实属性,无需进一步拆分。
相关案例:
① “芝麻仁”标示为“芝麻”的案例
② 芝麻未标注白芝麻或黑芝麻案例
结 语
从上述公开的案例中,多数监管部门均认为“食盐”与“食用盐”、“芝麻”与“芝麻仁”为等效名称,在未特别强调的前提下,芝麻未标注白芝麻或黑芝麻并不违法,属于反映食品配料真实属性名称的合规标示。 作为食品人,我们不反对依法打假,社会共治作为食品安全治理的核心原则之一,有利于提升食品行业整体管理水平。但是,我们也坚决反对滥用投诉、恶意索赔的行为,不能让合规生产经营企业遭受骚扰。我们呼吁:企业应严守合规底线,提升标签管理水平;监管部门在监督、引导企业合规生产经营的同时,应依法甄别并遏制恶意投诉,保护合规企业,推动建立“恶意投诉人黑名单”,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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