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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6-苄基腺嘌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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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阅读模式 |发表于: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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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检查时发现的写着"食品添加剂 6-苄基腺嘌吟"的食品添加剂,但在2760中查不到,请问有这种添加剂吗?

在线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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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4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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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苄基腺嘌呤
From 中国食品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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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6-苄基腺嘌呤

英文名称: 6-Benzylaminopurine

详情: 分子式:C12H11N5

分子量:225.25

理化性质:白色微针状结晶或类白色粉末,难溶于水,可溶于酸、碱,在酸性、碱性条件下均稳定。

来源与制法:以丙二乙酯加甲酰氯合成环状物,加硝酸酸化,经冰解氨化成腺嘌呤,再加苄胺盐酸盐缩合、精制而成。

毒理学依据:

①LD50:大鼠口服2965mg/kg(bw)(雄性),大鼠口服1005.19mg/kg(bw)(雌性)。

②蓄积毒性试验:雌性大鼠蓄积系数大于5,雄性大鼠蓄积系数为3,均属弱蓄积性。

③致突变试验:Ames试验、骨髓微核试验、小鼠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均无致突变作用。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江苏省激素研究所)

含量/% ≥ 98.0

熔点/℃ 226

红外光谱 与标准图谱一致

杂质 薄层法无检出

用途与注意事项:无根豆芽的生长调节剂。市场出售商品为2 mL针剂。配用时,每支针剂加水5~6 kg、混匀,浸泡豆子5 kg左右,浸3h,再按常规发豆芽;或当芽长至2cm、5cm时,各喷洒一次稀释液,整个发芽期为7d左右。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可按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用于发黄豆芽绿豆芽,最大使用量0.01 g/kg,残留量应不于0.2 mg/kg

http://www.foodbk.com/wiki/6-%E8%8B%84%E5%9F%BA%E8%85%BA%E5%98%8C%E5%91%A4

[ 本帖最后由 mhxbhj 于 2009-2-4 11: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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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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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有关问题的复函》[1]  指出:6-苄基腺嘌呤等23种物质缺乏食品添加剂工艺必要性,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如拟将以上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或食品用加工助剂的,应当依法提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申请。根据此函,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从2011年11月14日起,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6-苄基腺嘌呤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已批准的生产许可证书,由监管部门撤回并注销,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1年第156号公告)宣布: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对6-苄基腺嘌呤等33种产品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禁止生产6-苄基腺嘌呤,企业已生产的6-苄基腺嘌呤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销售,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2]  。

2015年4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公告内容: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且目前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现重申: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凡在豆芽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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