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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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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9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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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禽流感

质检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关于加强对禽鸟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
严防禽流感疫情扩散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宁波、厦门、深圳、珠海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商务、经贸委(厅、局)、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经贸局,海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2004年1月27日,经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确认我国广西隆安县丁当镇一个体养鸭场发生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1月26日,据湖北、湖南省报告,湖北武穴市一养鸡专业户和湖南武冈市一养鸭户发生禽流感疑似病例,进一步的诊断工作正在进行中。当地政府已依照《动物防疫法》封锁了疫区,采取了扑杀、强制免疫等扑灭措施。目前疫情已得到控制,尚未发现人员感染。为切实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贸易秩序,防止禽流感疫情扩散,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检验检疫、质量技术监督、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禽鸟屠宰加工及禽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防禽流感疫区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入加工、销售环节。在疫情解除之前,农业部门划定的疫区范围之内的有关禽类及其产品的加工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已经生产的有关产品就地封存,不得投放市场。
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加工、流通企业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完善购销档案,不得加工、存放、经营来自疫区的禽鸟及其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要加强对屠宰厂的管理,督促企业切实做好禽类产品的检疫检测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企业,暂停从广西、湖南、湖北3省(区)组织禽鸟及其产品出口;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立即暂停签发来源于广西、湖南、湖北等省区的活鸡、鸡肉产品的出口许可证。
三、各地商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制定肉类产品市场应急保障预案,完善地方储备制度,适时组织调控市场,维护市场稳定。
四、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必须严格把关,严防禽流感疫情传出。自通知之日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暂停接受广西、湖南、湖北3省(区)的出口禽鸟及其产品的报检;对尚未离境的上述地区出口禽鸟产品海关不予放行,并应立即通报、移交当地检验检疫部门。
五、各海关要严格凭检验检疫部门发放的进出口货物通关单验放禽鸟及其产品,在国家有关部门未宣布解除疫情之前,要加强风险分析,加大对禽鸟类产品及可能夹藏、伪报禽鸟类产品的进出口货物及运输工具的查验力度,对存在可疑情况的要必查详验,缉私、调查部门要重点加大对禽鸟类产品走私的打击力度,毗邻发生疫情的国家或地区的海关还要采取措施,加强对边民互市携带禽鸟类产品的管理。
六、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出口禽类及其产品的检疫把关,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供港澳活禽和禽类产品出口企业的督促和指导,共同努力,确保供港澳地区活禽和禽类产品的安全质量和稳定供应。
七、各地检验检疫、商务、海关等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密切关注各贸易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发生禽流感后采取的检疫措施或反应,一旦获悉有关国家或地区对我国禽鸟及其产品采取限制或禁止进口措施,必须立即上报各自主管部门,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暂停相应地区的相关产品出口,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直至质检总局等部门与有关国家或地区达成恢复出口的协议。
八、当前,周边国家或地区疫情复杂,国内也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各地检验检疫、质量技术监督、商务、海关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检疫、国内市场管理、进出口管理等工作,防止禽流感疫情传入传出我国。
九、今后,凡经农业部确认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或禽流感疑似病例之后,各地检验检疫、质量技术监督、商务、海关等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共同并做好上述有关工作。
                        

质检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OO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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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9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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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小的时候,农村中养鸡也经常有“鸡瘟”引起死亡,似乎并没有现在这样大规模流行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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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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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9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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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流感本身主要危害禽类养殖,对人类并不是太可怕,没有必要大惊失色.不过听说这次的病毒有变异,还要看具体的检测结果.相信问题不大.
https://www.jptwelln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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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9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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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论还是人类自己作孽哦 ,这8会错的,为什么以前就没有?人类自私的本相没办法掩盖的。
每天早上起床都要看一遍《福布斯》富翁排行榜,如果上面没有我的名字,我就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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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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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30 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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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lyder,换换头想吧,看的眼花缭乱的
身体健康,尽力而为,知足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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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30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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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N1是高致病性的禽流感病毒,据说感染后死亡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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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30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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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广西,湖南,湖北,安徽,上海都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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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30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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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什么事都大惊小怪的,最怕自己炒作自己,自己却不懂。比如,蔬菜有农药残留什么的,没有任何证据,说出来还会叫人笑话,反过来还是自己人受害,老外就以为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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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30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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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不就发鸡瘟吗,当年啥都没得吃的时候大家还抢着吃呢。
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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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4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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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此次禽流感由飞鸟传播的可能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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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5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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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0日出版的<东周刊>(还是<一周刊>?)报道了广东南海供港冰鲜鸡的黑幕,说供港冰鲜鸡有大部分是地下工厂加工的,根本未经CIQ检疫.那里死鸡当活鸡用,老鼠爬来爬去,甚至有员工在禽舍旁撒尿.都有照片为据.真是触目惊心.政府的一片好心都被那些不法分子给抹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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