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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企业要“整改”,政府要“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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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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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阅读模式 |发表于:爱尔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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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整改”,政府要“政改” ——也谈谈怎么管理食品安全

看了论坛版主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简单的企业责任,监管必须担责》,我很赞成版主和网友关于“监管必须担责”的意见,但是认为“政府监管”比起“企业自律”更重要这一点,我觉得有点困惑。因为两者并不矛盾,我们强调政府的监管责任,实际上还是希望通过政府监管,落实食品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之所以“政府监管”变得这么迫切,是因为长期以来,我们太依赖政府力量了。
中国政府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强大的政府造成了每个行业的发展都会过度依赖政府!政府想做什么事情,什么事情就能搞定;但如果政府不作为或者无能为力,事情就会很糟糕。长期以往,导致政府的权力得到了膨胀,甚至舆论对它都没什么影响,它就是不履行职能,我们也无可奈何。我们通过各种途径,包括网络传媒,代表提案,甚至立法等等,希望能引起政府的关注,但是结果是什么样的呢?四个字,“涛声依旧”!这就是我们食品安全管理的尴尬处境,一方面我们希望政府能有所作为,另一方面我们面对政府的无能无为又毫无办法。

实际上,我们没有必要把责任推给政府!

第一,政府没有这个专业能力!政府有很大的行政权力,但毕竟不是食品专家,它不知道什么叫做风险预测什么叫做风险管理,根本不知道企业会干什么勾当。官员们懒散而且腐败,喜欢搞文字游戏,做表面文章。当所有的法律条文,所有的认证认可,所有的“名牌”称号,所有的检测合格,都变成了用钱就可以买回来的一张纸而已,食品安全又如何能依赖上政府的监管?
第二,中国的权力机构不能有效监管政府的执行能力。中国的法律法规是相对完善严格的,但是执行上会大打折扣。2008年闹得最厉害的就是乳品行业,举国上下,痛定思痛,重拳出击整顿,3年后, “全国乳制品企业生产许可重新审核近半数未过关”,这些企业怎么办?关闭企业就会导致失业,财政收入减少,所以还是搞个具有“中特”的“整改”吧。可以预言,有关上级领导一定会给质监局施加压力,最后的决定还是90%以上通过,监管这一职责到最后总会被打折扣的。
第三,我们的政府已经为企业承担太多责任了,又当爹又当妈的,整天光给企业擦屁股!举个例子说,为了保证企业不要在国外惹是生非,我们对出口企业的产品检查是很严格的。出了事情,还得想方设法帮企业挽回颜面,搞不好,连乌纱帽都掉了! 企业和政府要不就是在玩猫捉老鼠,要不就是具有千丝万缕的关联。总而言之,蛮复杂的。

在错综复杂的条件下,如何搞好企业自律和政府监管?

首先,要明确食品企业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在目前的情况下,把缺少能力和公众信任力的政府搅和进来,会让管理更加混乱。我们要把政府的作用削弱,让企业成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个意识一定要灌输到每个企业每个消费者的血液里!这是的《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在欧美国家,也都是这个理念的,没有人敢犯法添加不安全的东西。美国最大一家食品公司卡吉尔的CEO说,他不担心公司的财务,也不担心产品的销售,唯一让他睡不着觉的担忧就是食品安全。一个拥有先进管理的公司,在食品安全上,也是谨小慎微。因为业务做不好,大不了辞职不干,但是如果食品安全出事了,不仅仅企业要倒闭,他还得进监狱!不会有任何官员帮他脱罪的!
如果说是无良商贩犯罪,我们去责怪政府监管失控,也许可以理解。但是,像三鹿和双汇这么大的行业龙头企业,竟然能干出这样的事情,企业的责任不比政府的大吗?我们的企业,食品安全也是企业的竞争力。一个需要政府监管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企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其次,让监管独立于政府行政机构
就像父母管自己的孩子,总会偏心的。企业出事了,第一个想法就是利用强大的政府力量,想方设法搞公关。这就违背了,食品安全管理的“透明”原则!我们不谈“三权分立”,那个不适合我们的国家。但是,在透明度管理上,我们可以学习一下欧洲,成立个食品安全局,独立于任何权力机构,比如提供独立的科学建议作为风险管理决策的基础;促进与食品链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对有关食品的数据及其与任何潜在危害相关的必要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对紧急危害进行识别和早期报警;向公众征求意见等等。

最后,发挥媒体和消费者的力量。
事实上,我们的记者和“小白鼠”消费者已经成了监管的中坚力量!你看那个食品安全事件是政府部门通报的?基本都是勇敢的记者和无畏的消费者,用生命来揭露食品行业的罪恶!还有国外的媒体,像“苏丹红”和“三聚氰胺”,都是外国友人帮忙揭露的!我们的政府要稳定民心啊,怎么有可能自曝丑闻呢?既然如此,那就让媒体和消费者成为监管的中坚力量了,监管企业的行为,监管政府的行为!
我们是纳税的,我们要有信心!三鹿出问题了,就是要给政府压力,让企业倒闭,让质检总局局长下台,让市长下台!我们有比较完善的法律,《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保护伞,我们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尽管很难,但至少有了底线!
我们是掏钱的,我们有主动权,我们要表达这种主动权!“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双汇出问题了,我们就不买他的产品,就是要他倒闭!不要因为他们的求情就心软!要知道,他们赚我们钱的时候,是多么狠心的!我们要用我们的主动权,引起企业家们对我们足够的重视!企业的本性就是“惟利是逐”,本性就是本性,我们不要求它改!但是,我们要利用这个本性。让他们知道,如果伤害我们,就“血本无归”,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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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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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说跟做。。。。执行力是关键。。。每一次发生食安时间,都说要吸取教训,杜绝再次发生。。。但还是不断的在发生。。。。现在还变的,食安事件,媒体先行。。。
专业代办:广东省食品企业标准代办/QS食品、食品塑料包装(奶瓶、水瓶、吸塑、软包)生产许可证代办服务等其它服务QQ197980916, 电话13828488982,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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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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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整改”,政府要“政改” ——也谈谈怎么管理食品安全

看了论坛版主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简单的企业责任,监管必须担责》,我很赞成版主和网友关于“监管必须担责”的意见,但是认为“政府监管”比起“企业自律”更重要这一点,我觉得有点困惑。因为两者并不矛盾,我们强调政府的监管责任,实际上还是希望通过政府监管,落实食品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之所以“政府监管”变得这么迫切,是因为长期以来,我们太依赖政府力量了。
中国政府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强大的政府造成了每个行业的发展都会过度依赖政府!政府想做什么事情,什么事情就能搞定;但如果政府不作为或者无能为力,事情就会很糟糕。长期以往,导致政府的权力得到了膨胀,甚至舆论对它都没什么影响,它就是不履行职能,我们也无可奈何。我们通过各种途径,包括网络传媒,代表提案,甚至立法等等,希望能引起政府的关注,但是结果是什么样的呢?四个字,“涛声依旧”!这就是我们食品安全管理的尴尬处境,一方面我们希望政府能有所作为,另一方面我们面对政府的无能无为又毫无办法。

实际上,我们没有必要把责任推给政府!

第一,政府没有这个专业能力!政府有很大的行政权力,但毕竟不是食品专家,它不知道什么叫做风险预测什么叫做风险管理,根本不知道企业会干什么勾当。官员们懒散而且腐败,喜欢搞文字游戏,做表面文章。当所有的法律条文,所有的认证认可,所有的“名牌”称号,所有的检测合格,都变成了用钱就可以买回来的一张纸而已,食品安全又如何能依赖上政府的监管?
第二,中国的权力机构不能有效监管政府的执行能力。中国的法律法规是相对完善严格的,但是执行上会大打折扣。2008年闹得最厉害的就是乳品行业,举国上下,痛定思痛,重拳出击整顿,3年后, “全国乳制品企业生产许可重新审核近半数未过关”,这些企业怎么办?关闭企业就会导致失业,财政收入减少,所以还是搞个具有“中特”的“整改”吧。可以预言,有关上级领导一定会给质监局施加压力,最后的决定还是90%以上通过,监管这一职责到最后总会被打折扣的。
第三,我们的政府已经为企业承担太多责任了,又当爹又当妈的,整天光给企业擦屁股!举个例子说,为了保证企业不要在国外惹是生非,我们对出口企业的产品检查是很严格的。出了事情,还得想方设法帮企业挽回颜面,搞不好,连乌纱帽都掉了! 企业和政府要不就是在玩猫捉老鼠,要不就是具有千丝万缕的关联。总而言之,蛮复杂的。

在错综复杂的条件下,如何搞好企业自律和政府监管?

首先,要明确食品企业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在目前的情况下,把缺少能力和公众信任力的政府搅和进来,会让管理更加混乱。我们要把政府的作用削弱,让企业成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个意识一定要灌输到每个企业每个消费者的血液里!这是的《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在欧美国家,也都是这个理念的,没有人敢犯法添加不安全的东西。美国最大一家食品公司卡吉尔的CEO说,他不担心公司的财务,也不担心产品的销售,唯一让他睡不着觉的担忧就是食品安全。一个拥有先进管理的公司,在食品安全上,也是谨小慎微。因为业务做不好,大不了辞职不干,但是如果食品安全出事了,不仅仅企业要倒闭,他还得进监狱!不会有任何官员帮他脱罪的!
如果说是无良商贩犯罪,我们去责怪政府监管失控,也许可以理解。但是,像三鹿和双汇这么大的行业龙头企业,竟然能干出这样的事情,企业的责任不比政府的大吗?我们的企业,食品安全也是企业的竞争力。一个需要政府监管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企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其次,让监管独立于政府行政机构
就像父母管自己的孩子,总会偏心的。企业出事了,第一个想法就是利用强大的政府力量,想方设法搞公关。这就违背了,食品安全管理的“透明”原则!我们不谈“三权分立”,那个不适合我们的国家。但是,在透明度管理上,我们可以学习一下欧洲,成立个食品安全局,独立于任何权力机构,比如提供独立的科学建议作为风险管理决策的基础;促进与食品链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对有关食品的数据及其与任何潜在危害相关的必要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对紧急危害进行识别和早期报警;向公众征求意见等等。

最后,发挥媒体和消费者的力量。
事实上,我们的记者和“小白鼠”消费者已经成了监管的中坚力量!你看那个食品安全事件是政府部门通报的?基本都是勇敢的记者和无畏的消费者,用生命来揭露食品行业的罪恶!还有国外的媒体,像“苏丹红”和“三聚氰胺”,都是外国友人帮忙揭露的!我们的政府要稳定民心啊,怎么有可能自曝丑闻呢?既然如此,那就让媒体和消费者成为监管的中坚力量了,监管企业的行为,监管政府的行为!
我们是纳税的,我们要有信心!三鹿出问题了,就是要给政府压力,让企业倒闭,让质检总局局长下台,让市长下台!我们有比较完善的法律,《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保护伞,我们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尽管很难,但至少有了底线!
我们是掏钱的,我们有主动权,我们要表达这种主动权!“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双汇出问题了,我们就不买他的产品,就是要他倒闭!不要因为他们的求情就心软!要知道,他们赚我们钱的时候,是多么狠心的!我们要用我们的主动权,引起企业家们对我们足够的重视!企业的本性就是“惟利是逐”,本性就是本性,我们不要求它改!但是,我们要利用这个本性。让他们知道,如果伤害我们,就“血本无归”,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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