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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oodspace

[公告] 论坛不允许发帖要求留邮箱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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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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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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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3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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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有规矩才能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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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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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3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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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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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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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坛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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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3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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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此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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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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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ijun 发表于 2013-2-3 01:39
大家如果附件有问题,请跟我联系,我的QQ228778772,邮箱,上班时间还可以联系页面天花板上的“在线咨询”。 ...

这也要被扣粮票?
我认为应该奖励才对,活跃一下气氛,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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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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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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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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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应该用心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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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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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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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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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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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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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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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这样啊。。还真是不能随便留邮箱了。
为了没房没车的老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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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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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这样啊。。还真是不能随便留邮箱了。
为了没房没车的老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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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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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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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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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reelunch 发表于 2013-2-4 09:16
这也要被扣粮票?
我认为应该奖励才对,活跃一下气氛,有何不可?

扣分是一种态度,
我不会告诉你上层楼加了1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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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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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坛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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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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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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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坛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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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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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论坛不允许发帖要求留邮箱发资料,我要话要说,其实个人隐私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另外一个问题,才是关键。
象此类的贴子,肯定会回复很多,是一个热贴。
但过一段时间后,主人对泡论坛没有兴趣了,热情总会有消失的一天,就是一个死贴,但留邮箱的人还是会越来多,但这个贴子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其实大家真心要共享资料,就要做好“不要问我什么名字,我叫雷锋!“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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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粮票 +5 收起 理由
stevesky + 5 很有见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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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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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呀!!论坛有规矩,我们该遵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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