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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南宁调查“老鼠肉”屠宰窝点 流向餐馆与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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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7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阅读模式 |发表于: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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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调查“老鼠肉”屠宰窝点 流向餐馆与农贸市场

    发布日期:2014-03-27   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根据网友举报,南宁市西乡塘区有关部门近日对一老鼠屠宰加工窝点进行了调查。经查,这一窝点将在城中村捕来的老鼠屠宰加工后出卖,最终流向个别餐馆和农贸市场。


    根据网友举报,南宁市西乡塘区有关部门近日对一老鼠屠宰加工窝点进行了调查。经查,这一窝点将在城中村捕来的老鼠屠宰加工后出卖,最终流向个别餐馆和农贸市场。
    近日,有网友曝料称,南宁市西乡塘区万秀村一窝点凌晨屠宰老鼠,臭味影响周边群众。该网友以图文形式进一步透露,该窝点分工细致明确,“有人负责运送老鼠,有人负责烧水烫老鼠,还有人负责拔毛,有人负责包装,还有人负责将老鼠肉用摩托车拉走,俨然一条老鼠肉加工生产线”.
    南宁市西乡塘区食安办负责人周家厚向记者介绍,接到举报后,食安办牵头相关部门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在万秀村北一里查到涉嫌窝点,现场发现捕鼠夹100余个,还有脱毛机和鼠笼。据介绍,这一窝点涉事人共两人:
    涉事人邓某,平时接到武鸣县周老板需货通知,即到城中村用老鼠夹捕鼠,老鼠经过热水处理和去毛装箱后出售。购鼠人称购回的老鼠为自己吃或朋友想自吃故托其购买;另一人粟某经营小餐馆,根据客人要求,曾向邓某买过鼠肉。
    涉事人周某,与邓某是表兄关系。也在万秀村捕鼠。老板需要时周某将老鼠装箱通过班车托运至宾阳给巫某。巫某在农贸市场进行销售。
    据介绍,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食品药品部门已对粟某经营小餐馆进行查处。西乡塘区食安办表示,将加大对城中村宰杀老鼠窝点的排查,一旦发现坚决查处,并欢迎广大市民提供线索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记者了解到,在广西一些地方的确存在食用田鼠的习惯。西乡塘区食安办表示,由于老鼠是带病菌较多的“四害”之一,呼吁广大市民倡导良好的饮食习惯,不要随意购买食用来历不明的鼠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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