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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ipanyuan

[讨论] 有奖征询大家对新食品安全法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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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5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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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卫士 发表于 2015-6-15 10:53
说你脑洞太大还不承认,看懂别人说的什么意思了?我举例子说小作坊小摊贩也属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为什么要 ...

你有脑洞与食品安全法没有关系。
小摊贩的管理由各地出台管理办法,看不懂食品安全法还执什么法。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监管水平有问题,不必再说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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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5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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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卫士 发表于 2015-6-15 11:14
说你脑洞大别不承认,想说你的麦芽糖不违法吗?
只看过新法是吧?我告诉你老法第29条,第三款   食品生 ...

各地没有出台具体办法,是各地执法部门的问题,是执法水平问题,不是食品安全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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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6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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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龙果他爹 发表于 2015-4-28 17:56
就比如说,XX专家说了,AA食品大量食用影响儿童神经系统发育,这句话本身没错,但很多消费者看了之后不敢吃 ...

支持,这个“大量”有时候是一个人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一天内)摄入的量。真吃了这么多量的食品,就算它纯天然无添加,也会让你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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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6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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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人 发表于 2015-5-1 22:13
2009年食安法出台后,我们这边有十多家取证企业在证到期后不再续证,变成个体工商户。前天跟一家小企业的 ...

你们的个体经营户能从事类似预包装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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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6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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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2010 发表于 2015-6-16 09:19
你们的个体经营户能从事类似预包装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还是说你们那边小作坊也按照生产企业标准取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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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6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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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panyuan 发表于 2015-6-15 19:18
你有脑洞与食品安全法没有关系。
小摊贩的管理由各地出台管理办法,看不懂食品安全法还执什么法。
有法 ...

说你脑洞,还真不是一般大!我算服了,你语文体育老师教的?前面你自己无脑说卖麦芽糖不违法,没有管的!我告诉你有!而且食品安全法还特别区别对待了!问你知不知道为什么?从头到尾一句话:食品安全法规定小摊贩由各地出台办法管理!食品安全法规定小摊贩由各地出台办法管理!这就是你的懂法?你懂什么?你这样的还谈依法,还执法,有脑子?可看得懂法?什么都不知道就敢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能不能再无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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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6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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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panyuan 发表于 2015-6-15 19:20
各地没有出台具体办法,是各地执法部门的问题,是执法水平问题,不是食品安全阀的问题。

我也是服了你,这么无脑,怎么好意思能混到功勋会员?各地没有出台具体办法,是各地执法部门的问题!你家执法部门立法啊?有脑吗?知道什么叫人大,什么叫人大常委会吗?知道地方食药方面的立法依据吗?怎么好意思说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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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6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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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卫士 发表于 2015-6-16 14:54
说你脑洞,还真不是一般大!我算服了,你语文体育老师教的?前面你自己无脑说卖麦芽糖不违法,没有管的! ...

是有人有脑洞。食品安全法规定小摊贩由各地出台办法管理,这里说的是食品安全法,不是各地的管理办法。
还非要用食品安全法来说小作坊的事,脑洞大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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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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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panyuan 发表于 2015-6-16 18:28
是有人有脑洞。食品安全法规定小摊贩由各地出台办法管理,这里说的是食品安全法,不是各地的管理办法。
...

这是得多大脑洞?没看过食安法吗?原法第29条,新法第36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这食品安全法的条款被你吃了?知道什么叫符合本法规定吗?用食安法还说不得小作坊?我算服了,你这法律没看过,语文还不好,还脑洞大无逻辑无法思考。这叫人说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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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7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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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卫士 发表于 2015-6-17 10:39
这是得多大脑洞?没看过食安法吗?原法第29条,新法第36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 ...

真有脑洞呀?
新法第36条符合本法规定
指的是新法所说的按照各地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而不是按照本法所说的生产经营者的要求。
这都看不明白,你需要脑洞大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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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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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卫士 于 2015-6-18 19:57 编辑
caipanyuan 发表于 2015-6-17 17:41
真有脑洞呀?
新法第36条符合本法规定
指的是新法所说的按照各地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而不是按照本法所 ...

哎,不学无术了吧?好好看看原法以及新法
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这三十六条第一款是不是说“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这后面符合本法的竟然不是符合后面这句话,而直接跳到了第三款去了?语文不好还是看不见还是脑洞太大?看不明白这句话?这个就是食安法的大要求。2、第三款才是“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说的便是具体的!因为地方各有不同,所以食安法把具体的条款给了省。有的地省根据这个条款制定了当地的小作坊小摊贩食品安全管理条例。这就是特殊法!所以对于这些地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摊贩,优先适用特殊法,优先用当地管理条例管理!那么多没有制定小作坊小摊贩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省怎么办?适用的就是一般法!就是第一款说的“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
3、不然你还真以为中国是无法之地,像那些豆腐里加吊白块的小作坊能逍遥法外?哎,你实在应该好好读读书,看看法律,补补脑子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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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8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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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卫士 发表于 2015-6-18 19:48
哎,不学无术了吧?好好看看原法以及新法
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 ...

是有人不学无术。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说小作坊由各地出台管理办法,你却非要用新食品安全法来说小作坊的事,明显是脑洞太大看不懂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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