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场基本情况调查表
2.申请认证地块的前三年种植历史表,在地块种植历史表中必须注明投入物质的名称、使用日期和投入数量。
3.农场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图(市或县/乡的行政图,标明农场所在乡镇位置)
4. 农场地块分布图,必须注明地块号、地块面积,申请认证的地块与周边地块之间的缓冲带及其宽度,并注明申请认证的地块四周土地利用情况。地块分布不集中时,应分别提交反映上述信息的地块分布图。
5申请者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如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产地环境检测报告、厂区建设用地的批复或证明、生产许可证、租赁合同等;当申请者不是有机产品的直接生产者时,还需提交申请者与各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在与生产者签订的契约生产合同中需要注明:1)同意OFDC和OFDC授权的代表以及申请者对农场进行现场检查和质量监督;2)农场收获的产品的经销权属申请者,种植者不得自行将收获后的产品作为有机/有机转换产品销售。
6.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计划,包括品种、面积、预计产量、销售产品品种和计划销售量、销售去向等。
7.本年度申请认证的有机地块种植计划以及下三年度在内的农场轮作计划(详细到每个地块,如果一个地块种植多种作物,应标明面积和作物名称)。
8.农场使用的所有外来物质(种子、肥料、生物农药等等)的购买发票、销售证书、物质标签、说明书、以及外来物质中没有添加禁用物质的证明。如果农场自制堆肥或生物农药时,应提供详细的自制方法和记录。
9.应选择有机种子/种苗。当从市场上无法获得有机种子/种苗时,应制订获得有机种子/种苗的计划,同时保留向二个以上的单位购买有机种子/种苗的记录。提供使用的常规种子/种苗未用禁用物质处理的书面声明。对有潜在转基因风险的种子,还应要求种子供应商提供种子不涉及转基因的声明
10.有机生产质量管理手册 内容应包括:
A、 有机产品生产经营者的简介;
B、 有机产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C、 管理组织机构图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D、 有机生产经营实施计划;
E、 有机产品生产内部检查制度(内部检查员责任权限、内部检查报告、发现问题时的整改措施等);
F、 跟踪审查(质量追踪体系的建立、实施);
G、 记录管理;
H、 客户申、投诉的处理。
11.有机生产操作规程 内容应包括:
A、作物栽培规程
1)土地及种子种苗的使用规程
土地的备耕规程
种子和种苗的选定、处理方法以及播种育苗的规程
获得有机种子和种苗的计划
作物的轮作计划(水稻和多年生作物除外)和间套作计划
2)生产中投入品的控制规程
自制堆肥的原材料名称、来源、比例及堆制方法
基肥、追肥的施用管理方法
病、虫、草害的防治措施及防治规程
3)灌溉规程
4)日常管理措施
5)收获、运输及保管规程
作物收获方法
从基地到加工厂的运送方法
收获作物的临时保管方法
B、初加工和储藏规程
加工厂的接货检查方法和检查标准
不合格原料的处理方法和合格原料的保管方法
初加工各工序的操作方法
产品包装和保管方法
产品出库前的检查方法、标准以及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方法
产品出库的程序
C、机械设备维修、清洗方法及卫生管理规程
D、教育、培训规程
E、客户申投诉的处理规程
F、平行生产管理规程(存在平行生产的企业须提交)
防止有机产品生产、运输、初加工和储藏过程中受到常规产品污染的措施
有机生产体系和常规生产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
G、产品批号的编制方法以及管理规程
H、员工福利和劳动保护规程
12.农场有机生产管理全过程农事记录(尽量用表格并分地块进行记录,包括病虫草害防治、土壤培肥、灌溉、果茶树修剪等内容)
13.设备和运输工具清洁记录
14.收获记录
15.农场货物运输记录(称重票据、卸货码头票据和提货单)
16.储存记录,包括批号以及出入库的数量和日期。
17.贮藏区清洁记录和有害生物防治记录
18.销售记录
19.生产批号系统的设置说明和实施情况(检查员将检查上年度生产批号的跟踪情况)
20.雇用工人的出工记录。
21.有机农业标准与认证知识学习与培训记录以及照片
22.申/投诉记录
23.产品召回记录
24.有机产品生产管理者资质证明材料
25.内部检查员资质证明材料,内部检查员应相对独立于被检查对象
26.内部检查员应定期对农场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追踪体系进行检查,并实施内部检查记录。
27.中国有机产品标志/中国有机转换产品标志使用管理记录(包括领用量、使用量、库存量、破损量)
28.有机生产者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消除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有机生产的因素,并实施持续改进记录。
29.如果农场存在平行生产则需提供平行生产管理计划和管理记录(即除有机地块生产记录外,还需提供农场转换地块和常规地块的土壤培肥、病虫草害防治、收获、贮藏、运输和销售等全套记录)。
30.缓冲区配置记录(如果缓冲区种植了作物,提供内容同30)。
31.根据GB/T19630-2005《有机产品》规定的要求提供对于产地环境质量状况有效的监测报告(证明),监测报告(证明)应由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出具。基地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1995的二级标准;2)农田灌溉用水符合GB5084质量标准;3)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GB9137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规定。
32.农场接受有机生产技术和质量控制咨询的相关材料
33.请申请者尽最大可能准备并提供您认为有助于认证的其他相关材料
34.可以介绍和说明农场情况的有关照片(尤其是检查时无法看到的有机农作过程的照片。)